百叶窗图片载入中
成功感言
联系我们

联系我们

东莞市清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张先生
联系电话:13725841692
电话:0769-33307527
传真:0769-89862591
邮箱:gdqingke@163.com
网址:http://www.dgpurifier.com/
公司地址:东莞市东城区上三杞新村工业区14号

 

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清科动态
清科动态

环保部门要求餐饮单位安装油水分离器的依据

发布日期:2018-01-17 10:40:52
    按照市局《关于印发沈阳市餐饮业油水分离器装置安装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新区环保分局采取3项措施,在辖区餐饮业全面开展实施油水分离器装置的安装工作。
 
 
    在安装油水分离器的餐饮企业看到,含有杂质的油水混合物通过管道直接流入油水分离器内,油水分离器根据油与水的不同密度将废油脂分离出来,整个过程不到1分钟,分离出来的废油脂再由回收企业统一回收。据了解,截至目前,我市证照齐全的香格里拉、桐楠格等1584家餐饮单位都签订了废油脂回收协议,从源头遏制“地沟油”回流餐桌。
 
  据了解,按照《哈尔滨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》的规定,市环保部门承担着加强对废油脂正规收集、处置环节中环境污染的监管职责。针对我市餐饮业废油脂回收处置等问题,市环保局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。截至10月中旬,全市共检查餐饮单位4757家,安装油水分离器和油烟净化器1241台。
 
  据介绍,回收后的餐饮废油脂将通过高温加热、蒸馏的方法加工成化工原料,如生产油酸、脂肪酸及生物柴油等。
 
  下一步,市环保部门将把是否安装、使用油水分离器和油烟净化器,签订废油脂回收处置协议作为审批餐饮行业的准入门槛,严把环保审批关。针对无证照经营餐饮企业,经过逐家检查,本着鼓励其自愿签订废油脂处置协议的原则,规范开展废油脂回收,对具备条件的企业优先办理环保相关手续。对违反规定的餐饮企业,特别是签订协议后不转移或少转移废油脂的行为,一律按照《哈尔滨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》责令限期整改,并全程监督整改进程对餐饮单位未按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,处以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;废油脂处理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废油脂进行处理,或者将未经处理的废油脂转让、出售的,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。
 
 
    市环保部门对已安装单位实行每半月进行一次现场检查,每月对处置单位和餐饮单位的台账进行一次审核,加强对设备运行、废油脂收运、处置的日常监督管理,建立全方位监管机制,防止污染反弹,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。
 
 
■对我们东莞清科环保来说更为重要的是:
●坚持与您进行长期的合作是我们自始自终的目标。
●您提出任务,我们共同探索解决方案。您的问题既是对我们工作的挑战,也是对我们的激励。
●我们用心来协助我们注重工作的现用效果,站在您的立场上来看待您的问题。我们十分重视您的想法!
●欢迎垂询有关我们企业的其他情况。欢迎立即与我们建立联系!
●热忱欢迎您来临洽谈业务。
信息来源:www.szhjco.com
公司名称:东莞市清科环保厂


分享到:
本文关键词:油水分离器,全自动油水分离器